公告正文
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普通服装比价
项目编号: BJCG(略)0(略)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报价截止时间:2025-10-16 13:30:00
项目预算(元):7000.00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科研街18号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是
小微企业优惠率(%): 无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不需要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不需要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不需要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商品分类产品名称参考品牌参考型号计量单位采购数量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现货要求原装正品要求技术指标
1普通服装短袖套装
舒贵族
/
件100否 是 是
类别:制服,羽绒服,普通服装(A(略) 普通服装,短袖套装)面料:棉(仿天丝,纱40×40 密度133×100)因我院服务对象的特殊性,采购每种商品均需针对每位老人进行定制,且保质保量按时交付货物。 1. 定制化要求:所有服装需为老人量体裁衣,确保适配行动不便老人的身体状况与穿着需求。内衣内裤:需按老人个人要求定制,区分男女款。服装样式:需由老人自主选定颜色与花型,到货产品的颜色、花型必须与老人所选完全一致,区分男女款。 2. 质量与检测要求:所有交付物品(鞋类除外)必须随附对应的检验报告,且产品实际参数需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数据一致,不得存在不符情况。 3. 时间要求: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的次日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12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付,若未按时送达,需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本需求公告作为政府采购比价依据之一,乙方需严格遵照上述要求响应,确保所供产品符合老人实际需求与采购规范。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略)-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略))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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