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 96.4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北新区国际校区新兴交叉学科创新研究中心2号楼建设项目实验室灯具与智能照明工程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采购单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行政区域 南京市江北新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6: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14:30
开标地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综合楼308会议室
预算金额 ¥96.(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问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基建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袁老师(略)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工(略)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江北新区国际校区新兴交叉学科创新研究中心2号楼建设项目实验室灯具与智能照明工程.docx

项目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北新区国际校区新兴交叉学科创新研究中心2号楼建设项目实验室灯具与智能照明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略)

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北新区国际校区新兴交叉学科创新研究中心2号楼建设项目实验室灯具与智能照明工程

预算金额:96.(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一级建造师证书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建办市〔2021〕40号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3)申请人自2020年10月01日以来承担过电气照明安装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上述材料未能反映出相关内容,视为没有提供)。(4)申请人须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手写签名)及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综合楼3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审查方法: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2.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为:申请人完全符合本项目的相关资格要求。

(二)资审材料要求:

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

2.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如出现以下情况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 未按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 未按资格审查文件的装订密封要求;
  • 未按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及内容填写;
  •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而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3.资格审查文件应单独装订,份数为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要求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每份纸质文件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不再受理,将被认为已自动放弃。

4.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不予退还。

5.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编制资格审查文件与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其他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如确需踏勘现场,须向建设方申请,并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投标申请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基建处        

联系方式:袁老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联系方式:陈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问老师

电 话:  (略)

 
,南京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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