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乐山市市中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现将2025年二季度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22家医药机构予以公布。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二季度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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