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永丰县2024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关于印发<永丰县2023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推广实施主体递交的补贴台账等资料进行了审核,对各推广实施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了第一次综合验收,验收结果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审核,现将拟确定拨付给各推广实施主体的第一次地膜补贴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1.永丰县烟叶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实施主体——永丰县金叶烟草专业合作社推广面积3562亩,每亩补贴30元,地膜全部回收,发放100%补贴金额,补贴资金10.686万元。
2.永丰县甜叶菊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实施主体——永丰县七都乡甜叶菊种植合作社推广面积3017亩,每亩补贴30元,地膜暂未完成回收,第一次发放60%补贴金额,补贴资金5.4306万元。
3.永丰县瓜果蔬菜加厚高强度地膜及全生物降解膜推广实施主体——江西广生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加厚地膜推广面积6421亩,每亩补贴30元,其中加厚地膜已使用暂未回收面积2527亩,第一次发放60%补贴金额,补贴资金4.5486万元;加厚地膜使用及回收均完成面积3894亩,发放100%补贴金额,补贴资金11.682万元;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完成面积880亩,每亩补贴60元,发放100%补贴金额,补贴资金5.28万元。补贴资金合计21.5106万元。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疑议,请于2025年10月28日前,来信来电向永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举报电话:(略)
手机短信:138****5029
举报信箱:yfnyz@126.com
联系地址:永丰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二楼206室
邮政编码:(略)
?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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