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 3.09千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略)0(略) 项目名称 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N(略)(略)01 标段名称 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批备〔2025〕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福湖路498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单体包括客房望湖楼、倚山楼、听涛楼、餐厅、员工宿舍楼1#、2#、办公楼、花房、桌球等,总建筑面积8251.46?,客房总数114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加固工程、室外工程等,其中装修工程约2126万元、加固工程约685万元、消防工程约33万。

2.1.3合同估算价:约3091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8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12月 19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 年 05 月 28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装饰改造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装饰、安装、暖通、给排水、加固、消防、室外改造等专业,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设计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总投资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均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5.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3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项目代建单位为上海欣逸资管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0:00:00至2025年10月27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8086/、(略)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略):8086/jyxx/003001/00(略)/(略)/68caa695-d9bb-476a-b74e-a1d08d93af09.html?fzxname=null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568号2幢5室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联实大厦4楼D1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张倍成 联系人:范?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传真:/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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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批备〔2025〕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福湖路498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单体包括客房望湖楼、倚山楼、听涛楼、餐厅、员工宿舍楼1#、2#、办公楼、花房、桌球等,总建筑面积8251.46?,客房总数114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加固工程、室外工程等,其中装修工程约2126万元、加固工程约685万元、消防工程约33万。

2.1.3合同估算价:约3091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8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12月 19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 年 05 月 28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装饰改造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装饰、安装、暖通、给排水、加固、消防、室外改造等专业,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设计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总投资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均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5.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3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项目代建单位为上海欣逸资管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0:00:00至2025年10月27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8086/、(略)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略):8086/jyxx/003001/00(略)/(略)/68caa695-d9bb-476a-b74e-a1d08d93af09.html?fzxname=null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568号2幢5室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联实大厦4楼D1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张倍成 联系人:范?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传真:/

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略)0(略) 项目名称 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N(略)(略)01 标段名称 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批备〔2025〕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福湖路498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单体包括客房望湖楼、倚山楼、听涛楼、餐厅、员工宿舍楼1#、2#、办公楼、花房、桌球等,总建筑面积8251.46?,客房总数114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加固工程、室外工程等,其中装修工程约2126万元、加固工程约685万元、消防工程约33万。

2.1.3合同估算价:约3091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8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12月 19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 年 05 月 28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装饰改造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装饰、安装、暖通、给排水、加固、消防、室外改造等专业,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设计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总投资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均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5.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3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项目代建单位为上海欣逸资管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0:00:00至2025年10月27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8086/、(略)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略):8086/jyxx/003001/00(略)/(略)/68caa695-d9bb-476a-b74e-a1d08d93af09.html?fzxname=null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568号2幢5室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联实大厦4楼D1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张倍成 联系人:范?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传真:/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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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批备〔2025〕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福湖路498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单体包括客房望湖楼、倚山楼、听涛楼、餐厅、员工宿舍楼1#、2#、办公楼、花房、桌球等,总建筑面积8251.46?,客房总数114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加固工程、室外工程等,其中装修工程约2126万元、加固工程约685万元、消防工程约33万。

2.1.3合同估算价:约3091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8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12月 19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 年 05 月 28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装饰改造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装饰、安装、暖通、给排水、加固、消防、室外改造等专业,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设计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总投资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均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5.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3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项目代建单位为上海欣逸资管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0:00:00至2025年10月27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8086/、(略)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略):8086/jyxx/003001/00(略)/(略)/68caa695-d9bb-476a-b74e-a1d08d93af09.html?fzxname=null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568号2幢5室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联实大厦4楼D1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张倍成 联系人:范?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传真:/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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