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编号:GKZB(略)000002
项目实施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项目情况:青岛技术工作站化学品库、化学实验室改造项目控制价编制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系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的企业自主行为,本次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标段/包名称:青岛技术工作站化学品库、化学实验室改造项目控制价编制项目(二次)
开标地点: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供应商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 9.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 10.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文件获取地点: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招标范围:青岛技术工作站化学品库、化学实验室改造项目控制价编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手机号码:(略)
来源网址:(略)#/trade-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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