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重庆图书金融综合大楼城市更新项目负一层至八层
室内拆除工程
比选邀请书
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图书金融综合大楼城市更新项目负一层至八层室内拆除工程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507-(略)-01-(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新华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比选人为重庆新华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21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比选拆除范围为重庆图书金融综合大楼负一层到八层,建筑面积约(略)㎡,具体详见比选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场实际及比选人确认的为准。
2.3 本次比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本次比选项目最高限价金额:2,401,749.73元
2.4 比选范围:重庆图书金融综合大楼负一层到八层室内区域内所有天棚、墙面、地面的室内装饰及管线、隔墙及砖墙、栏杆、门及家具,负三层至八层及屋顶层附属设施设备及附属管线等拆除,建渣外运,及浦发银行临时配电及报警、消防水系统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比选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场实际及比选人确认的为准。
2.5 工期要求:62个日历天。
2.5.1节点工期要求:
①负三层至负一层拆除节点工期。承包人须于发包人下达进场通知且发包人提供上述施工场地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负三层至负一层的全部拆除工作,并于24小时内将该完工施工场地移交给发包人,且上述施工内容承包人完工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2025年10月30日。如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日至2025年10月30日不足30日历天,须相应延后承包人完成节点时间;
②地上一层至三层拆除节点工期。承包人须于发包人提供上述施工场地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地上一层至三层的全部拆除工作,并于24小时内将该完工施工场地移交给发包人,且上述施工内容承包人完工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2025年11月14日。如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日至2025年11月14日不足15日历天,须相应延后承包人完成节点时间;
③地上四层至八层拆除节点工期。发包人将待拆施工场地逐层移交承包人,承包人应合理组织四层至八层的拆除工作,每层拆除工期不超过12个日历天,承包人也需整层完工后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完工施工场地的移交手续。
注:比选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比选人要求的计划工期、节点工期组织拆除进度。若比选人要求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迟,比选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在暂停施工期间,比选申请人应按现行施工规范要求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等工作,同时停窝工、材料设备租赁延期、安全保护等风险费用已考虑在比选申请报价内,不得再次向比选人提出索赔。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 2024 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4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9月27日前,工作时间为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比选人,比选人将比选文件、澄清、答疑、通知等比选资料以纸质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送达比选申请人。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比选截止时间,下同)时间为2025年 9月 28日 10 时30 分,比选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地点,递交地点为重庆新华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1栋重庆新华出版集团大楼10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新华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1栋重庆新华出版集团大楼10楼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略)
电子信箱:(略)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中大世界支行
账号:(略)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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