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陇县段家峡水库溢洪道水毁应急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城关镇崇文御景 2 号楼门面房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FZB-2025-LX009
项目名称:陇县段家峡水库溢洪道水毁应急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8,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段家峡水库溢洪道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18,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18,097.2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B(略)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18,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段家峡水库溢洪道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段家峡水库溢洪道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5)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宝鸡市城关镇崇文御景 2 号楼门面房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城关镇崇文御景 2 号楼门面房7室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城关镇崇文御景 2 号楼门面房7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获取磋商文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注明办理事项及有效期,谢绝邮寄)。
名称:陇县南峡沟水库管理站
地址:陇县城关镇朱家寨村
联系方式:(略)
名称:路锋(陕西)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都市之门D座804室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路锋(陕西)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略)
路锋(陕西)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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