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现将福建省石狮市东埔一级渔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省石狮市东埔一级渔港工程
建设单位:福建省石狮市东埔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石狮市东埔一级渔港工程位于石狮市鸿山镇东埔村
联系人:刘志范
联系电话:(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起至11月14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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