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四川
2025-10-20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略)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安宁河干流米易县麻窝段防洪治理工程

米易县湾丘彝族乡

米易县河道堤防建设事务所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起点位于已建昔街堤防末端,终点位于安宁河与热水村支沟左岸交汇口上游30m处。项目综合治理主要为堤防工程,不涉及清淤疏浚工程,综合治理河长2.01km。

堤防工程长3219m,其中左岸长1643m,右岸长1576m,均采用C25砼面板+生态折叠框植草护坡堤型;配套设置2座排水箱涵、6座排涝涵管、16座鱼塘排水涵管、7处下河梯步。

(一)施工期:

①废气: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基础开挖、机械燃油、拌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SO2、CO、NOX等废气。项目在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砂石料堆存以及施工场地裸露产生的扬尘主要通过洒水增湿进行控制;拌和用水泥袋装堆存,水泥仓库四周及顶部(进出口除外)均采用活动板遮挡,拌和机拌和过程中加水湿拌,拌和机拌合室除进出料口外,均为封闭结构;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排放。

②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拌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利用;基坑废水经集水坑沉淀处理后,作为施工用水;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周边耕地农肥。

③固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开挖清理的灌草,灌木可以带土移栽,不能移栽的草本植物送给当地农户作为薪柴使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本项目主要为堤防工程建设,属于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噪声、固废、废水产生。

米易县麻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评表(公示本).pdf

2025.10.27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陈麒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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