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5年7月24日对烟台贵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信即办”申请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鲁职介证字[2025]第(略)号、《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凭证》编号:(鲁)人服备字[2025]第(略)号。
经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查,烟台贵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时对开办条件作出不实承诺,取得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本局责令其整改后仍未按期整改,致使其所取得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开办条件不符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条件,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被许可人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构成了以不实承诺、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
依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存在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相关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时间等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规定,本局拟撤销烟台贵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现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为45日(2025年10月20日-12月4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邮箱(Email:hyszwb@(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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