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防水卷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防水卷材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湖州路400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环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安徽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安徽大禹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在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湖州路400号投资建设“防水卷材技改项目”,拟对厂区现有自粘类沥青防水卷材(TPZ 等材质)的产能进行削减,现有自粘类防水卷材的产能由现有的1750万平/年削减至 750万平/年,削减产能为1000万平/年。主要是利用现有沥青卷材生产车间的1#防水卷材生产线进行技改,主要新增覆砂工位等设备形成年产TPE耐候型非沥青基自粘防水卷材 500 万平方米和TPB耐候型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 5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技改前后防水卷材4条生产线的总产能仍为4000万平/年(热熔类1750万平/年,自粘类750万平/年和改性沥青聚乙烯类500万平/年、TPE50万平/年、TPB500万平/年),技改前后厂区防水卷材的总产能不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TPE、TPB生产废气经现有除油+旋风除尘+RTO处理后,通过现有25米高排气筒排放;技改项目使用石粉产生的储罐呼吸废气,经现有脉冲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 通过两根现有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砂子投料、烘砂环节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覆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大禹卷材技改项目报批公示.pdf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局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