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万年县全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泡沫颗粒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xzfwk@163.com
项目名称 | 万年县全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泡沫颗粒项目 |
建设地点 | 上饶市万年县丰收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万年县全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清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万年县全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泡沫颗粒项目位于上饶市万年县丰收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1250m2,属新建项目。项目以外购的聚苯乙烯泡沫边角料、聚乙烯泡沫边角料及回收相关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拆除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塑料废弃边角料、废弃塑料包装等废物(可再生类废物SW17,900-003-S17)、过滤网为原辅材料,经破碎、加热熔融、造粒冷却、包装入库工序年产聚苯乙烯塑料颗粒1000t、年产聚乙烯塑料颗粒4000t,产品质量满足《塑料 再生塑料 第6部分:聚苯乙烯(PS)和抗冲击聚苯乙烯(PS-I)材料》(GB/T (略).6-2021)、《塑料 再生塑料 第2部分:聚乙烯(PE)材料》(GB/T (略).2-2021)。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机械破碎粉尘和加热熔融废气。废气经软帘封闭集气罩收集(三面围挡封闭,一面软帘封闭),经1套“水喷淋+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污染物TVOC、苯乙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 项目未被集气罩完全捕集的加热热熔废气、布袋除尘预处理的破碎粉尘等会产生少量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拟采用加强厂房密闭性,保持门窗关闭,提高集气罩收集效率,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2标准,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含2024年修改单)标准;臭气浓度、苯乙烯排放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略))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冷却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经循环系统循环使用,半年更换一次,更换的冷却水用于废气喷淋。废气喷淋水循环使用(年补充水20t,循环使用量1000m3/a),更换的喷淋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万年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珠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拉丝机等噪声,噪声级值在70-85dB(A)。 项目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3类标准范围内。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和残次品(一般固废代码900-003-S17)、废过滤网及残渣(一般固废代码900-009-S59)、废活性炭(危废代码900-039-49)、废机油(危废代码900-249-08)、熔融挤出废油(危废代码900-210-08)。项目产生的废过滤网及残渣、废包装材料和残次品等分类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由废品收购站回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定点收集清运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熔融挤出废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置1个一般固废仓库,占地面积约5m2,一般固体废物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设置1个危险废物仓库,占地面积5m2,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的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房边界外延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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