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广西
2025-10-20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灵川县三街镇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一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1)规划名称:灵川县三街镇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一期)。

(2)规划范围:北至华洋建材有限公司,南邻湘桂铁路,西至桂康企业用地界线,东至污水处理厂,总面积111.94公顷。

(3)规划时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5-2030 年,远期为2031-2035 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9XsYhIkK9BxHYtP1OrnmGw 

提取码: s1fu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公众意见相关资料的时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公众参与调责主要针对规划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规划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规划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

五、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马路街4号

邮编:(略)

联系人:赵佳奕

电话:(略)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辅星路9号

邮编:(略)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73-(略)

邮箱:(略)3@qq.com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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