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采购包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场所装修改造提升):
废标理由:评审条款"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不通过,评审小组组长评审意见:项目经理社保不符合要求
采购包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场所装修改造提升):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人代表: | 李锋 |
评审专家: | 吴巧娟、黄孝禄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场所装修改造提升: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福建大华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经磋商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报价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6号会展中心东馆
联系方式:(略)
名称: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5楼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陈章银
电话:(略)
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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