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福建
2025-10-19

公告正文

新罗区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监理澄清、修改、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略)0(略)02

各投标人:

一、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补充:

1、本项目《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中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项号48的条款“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的第(18)项修改补充的内容:“(18)由于本招标文件采用固定版本模式,根据闽建筑【2018】19号文规定,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7.6.1条改为“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3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保证保险凭证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已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地区,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格式的,履约保函应当采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保险公司提供的履约保证保险,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3项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应超过中标监理服务费的10%。本项目为3年内分期实施,履约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的《新罗区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建设内容(暂定)》的各期实施批次的“暂定总投资”金额的10%于各期项目进场开工前进行缴交,各期监理服务期的履约保证金应在各期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本项目不设预付款。”现修改为:“(18)由于本招标文件采用固定版本模式,根据闽建筑【2018】19号文规定,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7.6.1条改为“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3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保证保险凭证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已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地区,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格式的,履约保函应当采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保险公司提供的履约保证保险,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3项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应超过中标监理服务费的10%。本项目为3年内分期实施,履约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的《新罗区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建设内容(暂定)》的各期实施批次的“暂定总投资”金额对应的监理服务费的10%,于各期项目进场开工前进行缴交,各期监理服务期的履约保证金应在各期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三)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有抵触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三)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略))下载。

招标人:龙岩市新罗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惠盛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9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