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四川成粮丰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粮竞价挂牌采购
交易会公告
(2025第1711场)
受四川成粮丰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标的:
标的号 | 委托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不完善粒 | 容重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入库能力(吨/天) |
四川成粮丰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崇州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 指定仓 | 宁夏、内蒙古、新疆、甘肃 | 2025 | 玉米 | 三级及以上 | 2000 | ≤7.0% | ≥690g/l | ≤1.0% | ≤14% | 正常 | 200 | |
指定仓 | 宁夏、内蒙古、新疆、甘肃 | 2025 | 玉米 | 三级及以上 | 2000 | ≤7.0% | ≥690g/l | ≤1.0% | ≤14% | 正常 | 200 | |||
合计 | 40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等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本次采购品种为玉米,数量4000吨,生产年限2025 年,产地宁夏、内蒙古、新疆、甘肃,存放地点以承储库指定仓号为准。本次采购玉米为过筛过风的净粮,在同一产地采购2025年产新玉米,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及产地证明,第三方的检测报告需于发货前提供给买方并向买方提供玉米样品。符合国家标准《GB1353-2018玉米》三级及以上,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略)》,符合《GB2763-2021》食品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容重≥690g/L,<690g/L拒收;水分≤14.0%(水分>14.0%。超0.1%,扣量0.13%,超14.5%拒收);杂质≤1.0%(入库时在买方仓前除杂后入库,筛下物由卖方承担);霉变粒≤1.0%,超2.0%拒收;不完善粒≤7.0%(超7%拒收);重金属镉含量≤0.08mg/kg,超标拒收;黄曲霉素B1≤15ug/kg,超标拒收;呕吐毒素≤600ug/kg,超标拒收;玉米赤霉烯酮≤40ug/kg,超标拒收;脂肪酸值≤45.0(K0H/干基)/(mg/100g),超标拒收。色泽气味异常的拒收,新陈混装拒收,虫粮拒收: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
2.包装要求:散装粮或包装粮,包装粮每条扣量0.12公斤,不计价,不返还。
3.入库费:无。
4.入库条件:日过磅能力200吨。
5.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9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15天内买方自行检测合格后结算。
6.其他要求:到库玉米采购方将逐车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最终质量认定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如检测不合格,做退货处理,竞得方须于15日内补足质量达标的玉米,若卖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合格玉米入库的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全部损失),并由买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入库完成后,卖方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再支付尾款。
联系人:唐杰 联系电话:189 8069 0310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挂牌采购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自2025年10月22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30-16:00,直至标的成交或下架。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略)(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略)(略)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略)(略)0(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有关规定执行。
八、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交易买卖合同为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买卖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批发中心组织调解,或依购销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批发中心对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不承担责任。批发中心不对买卖双方在交易活动中的责任与义务提供担保,不向买方或卖方承担连带或补充的赔偿责任。
九、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略)(挂网) (略)(报名) (略)(交割)交易QQ群:(略)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略) (略)(传真)财务QQ群: (略)1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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