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苏州予泽晨焱供应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无职工债权公示
苏州予泽晨焱供应链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聂鹤飞的申请,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2日作出(2025)苏0581破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予泽晨焱供应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581破11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永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调查职工债权情况,管理人联系了予泽晨焱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表示公司不存在职工债权。管理人通过向常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其他公开网络查询涉诉及执行案件,向常熟市数据局及税务局调取社保、医保等缴费情况,对予泽晨焱公司的职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未发现存在职工债权。
现管理人认为予泽晨焱公司不存在职工债权,特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予以公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与职工债权有关的证据材料。
特此公示。
苏州予泽晨焱供应链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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