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转让 湖北
2025-10-20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R2025HB(略)
项目名称 潜江交投联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7万m?粉质黏土(弃土)第一批30万m?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潜江交投联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0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5-10-2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该项目共有土方307万m?,分标段挂牌,每个标段具体数量详见挂网公开信息 2、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项目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信达房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信达评字【2025】第6049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如资产现状与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清单不符,不影响此次资产转让的成交价格。 4、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购买。如转让标的载明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资产评估报告实测核定为准,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资产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到现场查勘标的后报名。递交受让申请及交纳报名保证金时须承诺已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6、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赴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受让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7、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8、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自动抵扣交易服务费用,剩余金额3个工作日内作为首笔成交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9、本次转让双方在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详见正文

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