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四川阆中古城机场广告媒体项目
招商公告
阆中古城机场广告媒体项目将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9:30面向广告代理公司和直接客户隆重招商。
一、招商项目介绍
本次招商项目媒体情况如下:
组段 | 媒体编号 | 媒体位置 | 媒体形式 | 规格(m) | 面积(㎡) |
1 | LZG-11G-D001 | 航站楼前行车道 | 图腾柱灯箱 | 5.5*2.5*3面 | 41.25 |
2 | LZG-11G-D002 | 航站楼前行车道 | 图腾柱灯箱 | 5.5*2.5*3面 | 41.25 |
3 | LZG-11G-D003 | 航站楼前行车道 | 图腾柱灯箱 | 5.5*2.5*3面 | 41.25 |
4 | LZG-12N-D008 | 出发层值机岛上方 | 墙体灯箱 | 10.09*2.34 | 23.61 |
5 | LZG-11N-D005 | 候机厅南侧墙体 | 墙体灯箱 | 3.6*2.5 | 9.00 |
6 | LZG-12N-D009 | 候机厅南侧墙体 | 墙体灯箱 | 4.1*2.6 | 10.66 |
7 | LZG-12N-D012 | 候机厅南侧墙体 | 墙体灯箱 | 6*2.85 | 10.66 |
8 | LZG-11N-D016 | 行李厅北侧墙体 | 墙体灯箱 | 3.5*2 | 7.00 |
9 | LZG-11N-D013 | 到达层二层下一层扶梯上方 | 墙体灯箱 | 4*4 | 16.00 |
10 | LZG-11N-D014 | 行李厅西侧墙体 | 墙体灯箱 | 6*2.6 | 15.60 |
11 | LZG-12N-D007 | 出发层值机岛上方 | 墙体灯箱 | 9.03*2.34 | 21.13 |
12 | LZG-11N-D006 | 候机厅南侧墙体 | 墙体灯箱 | 3.6*2.5 | 21.13 |
13 | LZG-11N-D004 | 候机厅东侧方柱 | 包柱灯箱 | 1.6*3.95*4面 | 25.28 |
14 | LZG-12N-D011 | 候机厅北侧墙体 | 墙体灯箱 | 6*2.85 | 17.10 |
15 | LZG-12N-D010 | 候机厅北侧墙体 | 墙体灯箱 | 2.1*1.96 | 4.12 |
16 | LZG-11N-D015 | 行李厅北侧墙体 | 墙体灯箱 | 6*2.6 | 15.60 |
17 | LZG-11N-S001 | 远机位西侧玻璃隔断 | 站立式刷屏机 | 1.2*2.4 | 2.88 |
18 | LZG-11N-S002 | 远机位西侧玻璃隔断 | 站立式刷屏机 | 1.2*2.4 | 2.88 |
19 | LZG-11N-S003 | 远机位西侧玻璃隔断 | 站立式刷屏机 | 1.2*2.4 | 2.88 |
20 | LGZ-11QY-H001-H002 | 廊桥外侧 | 贴膜 | 6*2.2*2面 | 28.80 |
21 | LGZ-12QY-H003-H004 | 廊桥外侧 | 贴膜 | 6*2.2*2面 | 28.80 |
22 | LGZ-11Q-H001-H002 | 廊桥内侧 | 贴膜 | 1.5*1.2*8块 | 14.40 |
23 | LGZ-12Q-H003-H004 | 廊桥内侧 | 贴膜 | 1.5*1.2*8块 | 14.40 |
二、招商项目及经营期限
本次招商所有组段经营期限均为1年,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三、参与招商公司资质要求
本次招商面向广告代理公司及直接客户进行招商。
(一)广告代理公司资质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具备2年以上广告经营经验。
(5)2025年09月30日前两个年度(24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与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合作范围内的合作中,截止2023年05月31日不存在2022年计提欠款情况。
(7)与招商方的合作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欠款统计口径不存在2024年计提欠款的情况。
(8)与招商方的合作中,截止2025年09月30日,不存在当年度(2025年)三个月(含)以上计提广告费欠款。
(9)截至2025年09月30日,与招商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10)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直接客户资质要求。
(1)政府部门(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4)截至2025年09月30日前两个年度(24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参与招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合作范围内不存在2024年计提欠款。
(6)截至2025年09月30日,与招商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招商文件的购取
文件购买方法:请有意参与招商的公司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向贵州首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购取,招商文件售价50元/本。
购买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
09:00—16:00(公休、节假日除外)。
购买地址:贵阳龙洞堡机场实业大楼贵州首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购买方式:转账
账户名称:贵州首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机场支行
银行账号:(略)0(略)97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略)
因参与本次招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开支,概由参与招商的公司自行承担。我公司保留随时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或给予任何理由。
附件:1.媒体点位图
2.公司资质承诺书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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