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四川
2025-10-20

公告正文


泸纳府函〔2025〕131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打古镇2025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打古镇人民政府: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人民政府关于打古镇2025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泸纳打府〔2025〕66号)收悉。受省政府、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打古镇2025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龙古村4组,新阳村3组,白云村9组,丹桂村7组,松林村3、4组,涉及集体土地面积0.148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1482公顷(林地面积0.1482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打古镇2025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打古镇2025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打古镇2025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龙古村

4

0.0350

0.0350



0.0350




新阳村

3

0.0210

0.0210



0.0210




白云村

9

0.0280

0.0280



0.0280




丹桂村

7

0.0210

0.0210



0.0210




松林村

3

0.0152

0.0152



0.0152




松林村

4

0.0280

0.0280



0.0280




合计

0.1482

0.1482



0.1482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是指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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