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略)
邮 箱:zhys@(略)
通讯地址:民丰大道与永兴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工业固废处置及绿色循环利用项目(一期) | 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富园路3号(E118°2 | 东营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天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占地(略).6平方米。该项目租赁山东昂熠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厂区,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只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一期主要建设1条水稳生产线,购置配料机、搅拌机、提升机等设备,以炉渣、皂化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水渣、外加剂等固体废物为原辅材料,建设水稳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水稳料100万吨。 | 1、水污染物: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合搅拌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台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委托环卫公司定期清掏。 2、废气:上料粉尘经上料间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1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外排放,确保油烟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表3小型(最低去除效率85%)排放限值要求(油烟1.5mg/m3 ,臭气浓度排放限值为70(无量纲));原料堆场粉尘经喷雾除尘、车间密闭等措施降尘后无组织排放;粉煤灰筒仓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经路面硬化、冲洗车辆、洒水等措施降尘后无组织排放;转料粉尘经洒水降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1.0mg/m3)。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要求进行设置,占地面积20m2,位于3#厂房南侧,沉淀池沉渣、布袋粉尘、落地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原料包装材料按统一要求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要求设置,占地面积20m2,位于3#厂房南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4、噪声:对搅拌机等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0.513t/a。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颗粒物排污权,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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