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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公告正文

四川润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履行出资义务告知书

(2025)川0180破2号之管字9号

四川润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李宗辉):

2025年8月1日,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180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润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18日作出(2025)川0180破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四川润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陈斌为负责人。

根据管理人向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工商登记资料,润枫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在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略)6J,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12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宗辉,李宗辉认缴出资1200万元,出资占比100%。管理人通过润枫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对润枫公司对公银行账户流水的核查,均未发现润枫公司股东李宗辉实缴全部出资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公司处于破产程序时,认缴出资的股东的未缴出资应加速到期,股东应当缴纳全部所认缴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之规定,管理人现向股东李宗辉追缴出资额1200万元,现通知股东李宗辉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管理人缴纳上述未缴出资,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润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天津路支行

银行账号:(略)(略)142

联系人及电话:陈小飞 (略)

如以上股东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出资缴纳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如以上股东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管理人将代表润枫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缴出资。

特此通知。

四川润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0日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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